合理合法养狗,避免犬只伤人,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生活 2024-05-24 18:17:01 有品生活网

养狗已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陪伴,还能促进我们对自然的热爱。然而,养狗也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妥善照顾和训练好我们的宠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我们更应该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犬只不会伤害到他人。只有大家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才能让养狗这项美好的活动得以延续。

来源:【宁夏日报】

“出门遛狗要拴狗绳,每户限养一只犬。”10月18日,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临阅家园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小区部分养犬居民存在不文明养犬现象。

近日,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制定方案,在首府开展为期半年的文明养犬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住宅小区、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其他公共场所犬类侵扰他人、不束犬链(绳)、不戴防护罩等不文明的现象从根本得以改观,群众公共文明意识和维护城市秩序环境卫生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犬类管理投诉和犬类伤人等现象大幅下降。

“我们从2019年开始,连续四年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以来,银川市辖三区综合执法局共开展养犬宣传51场,处理各类犬只投诉802起,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37起,行政处罚金额2420元, 抓捕流浪犬450只。”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科长刘璿说,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可以积极参与到文明养犬活动中来,如发现流浪狗和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

近日,“成都2岁女童在小区内遭烈犬撕咬”新闻频繁登上热搜。“犬只伤人”“不文明养犬”等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关注和热议。不文明养犬行为屡禁不止,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我区群众应该如何依法、文明养犬?犬只伤人造成伤害后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据了解,近年来,宁夏各地纷纷制定养犬管理法规或规章,规范养犬行为。2019年11月1日,新修订的《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2020年10月,《石嘴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2023年1月1日,《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起施行。什么样的狗能养,市民养犬时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各地出台的条例里都一一作出了说明。

条例对违法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所有的违法养犬行为设定了处罚条款,并提高了部分罚款的上限,对部分需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才予以处罚的行为直接予以处罚。犬只伤人后,养犬人、管理人有过错的,不仅要受到“罚款1000元,没收伤人犬只”的行政处罚,还要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被伤害人给予赔偿。建立养犬人违法养犬行为记录档案,综合执法部门对1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养犬罚款记录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对因违规养犬被没收犬只的养犬人,3年之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对有遗弃犬只行为的,再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禁止其再养犬。

《石嘴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凡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养犬、设置犬舍或携带犬只出户未拴束牵领,或者有牵引带超过1.5米等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元罚款。1年内累计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注销养犬登记,5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在重点管理区擅自饲养烈性犬的,没收犬只,对养犬个人处5000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在一般管理区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养犬个人处5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2019年11月1日施行的《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未拴束牵领或者未清理犬只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罚款。

犬只主人带宠物犬接种疫苗。

此外,民法典专门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也对养犬人作了明确要求。

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该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磊说,根据民法典、《动物防疫法》等规定,饲养人在饲养宠物过程中一定要尽到看管责任,否则容易产生侵权风险。饲养动物侵权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有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能免除或者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民事责任。至于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则需要综合考虑动物本身的危险性,被侵权人行为本身招致危险的可能性,以及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履行监管义务的情况等因素。饲养犬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如果饲养禁养犬,犬只伤人不仅要承担侵权责任,按照各地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还有行政处罚。此外,如果放任和故意指示饲养犬攻击他人或危害公共安全,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宁夏日报记者 智慧 见习记者 王雨婷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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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共同修订了《银川市禁养犬类品种名录》,自2021年12月4日起施行。

银川市禁养犬类品种

1. 藏獒犬;2. 比特犬;3. 杜宾犬;4. 纽波利顿犬;5. 阿根廷杜高犬;6. 狼青犬;7. 川东猎犬;8. 美国恶霸犬;9. 爱尔兰猎狼犬;10. 土佐犬;11. 日本狼青犬;12. 魏玛犬;13. 伯恩山犬;14. 德国牧羊犬;15. 马士提夫獒犬;16. 巴仙吉犬;17. 大丹犬;18. 美国斯塔福梗犬;19. 拳师犬;20. 波音达猎犬;21. 大白熊犬;22. 高加索牧羊犬;23. 中华田园犬 (成年犬身高身长超过50CM的);24. 牛梗犬 ;25. 圣伯纳犬;26. 罗威纳犬;27. 昆明犬;28. 古代牧羊犬;29. 巴西非勒犬;30. 阿拉斯加雪橇犬;31. 波尔多犬;32. 秋田犬;33. 意大利护卫犬;34. 大麦町犬;35. 荷兰毛狮犬;36. 马犬;37. 英国斗牛犬;38. 美国斗牛犬;39. 澳洲牧羊犬;40. 贝林登梗犬;41. 灵缇犬;42. 阿富汗猎犬;43. 猎狐犬;44. 松狮犬;45. 加纳利犬;46. 法老王猎犬;

46种犬都属于禁止饲养的危险犬种,除此之外,也包括含有上诉犬只血统的杂交犬,以及满足大型犬(体高超过50cm)标准的犬只,都属于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犬只。

银川养狗限养区范围

根据《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城市区域及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为犬只限养区。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可以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规定本辖区范围内的犬只限养区。

银川违规养犬举报电话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6011412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4011851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5191359

西夏区综合执法局:8772776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1459764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1547108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4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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